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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九鼎(九鼎投资600053)修正业绩预告、更正会计差错,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来源:投资诉讼网  作者:谢良律师团队  时间:2026-05-08

索赔提示:初步分析,以下九鼎投资(600053)股票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1)在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2)在2024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4月26日晚间,九鼎投资(600053)发布《关于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暨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显示,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00万元至-34,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700万元至-30,700万元。预计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7,000万元至29,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6,990万元至28,990万元,低于3亿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之规定,在披露2025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时隔两日,4月29日,九鼎投资(600053)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显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三季度。

关于会计差错,公告提到,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房地产业务面临相应挑战。近期,公司对“紫金城”项目商业区的变现方案进行了深度研究与重新论证。在此过程中,公司秉持审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的实际状况、可变现净值及公允价值进行了全面核查与重新评估。

公开资料显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私募股权投资及房地产开发经营。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案的谢良律师团队认为,根据2022年实施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司法解释并结合相关公开披露信息,初步分析,以下两个区间的九鼎投资(600053)股票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1)在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2)在2024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若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形,可在 索赔通 公众号/小程序 或 AI索赔通 小程序 进行损失情况预登记。

以上仅供参考,索赔条件及是否胜诉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顺祝各位投资者投资顺利,生活愉快!

谢良律师团队

(谢良律师执业证号:

14401201210071616)

2026年5月5日

 

若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形,可在 索赔通 公众号/小程序  AI索赔通 小程序 进行损失情况预登记。

 

以上仅供参考,索赔条件及是否胜诉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顺祝各位投资者投资顺利,生活愉快!

 

谢良律师团队

谢良律师执业证号:

14401201210071616)

2026年5月5日

 

附:

Ø 初步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和②对账单(打印后盖业务章即可,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从首次买入需要索赔的股票/证券之日打至今,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Ø 其它证券索赔请登陆 AI索赔通 小程序  索赔通 服务号/小程序 搜索索赔股票并查看索赔条件

Ø 索赔依据:

1、《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Ø 成功案例:

2013年以来,谢良律师代理过的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诉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大智慧、京天利、佳电股份、超华科技、宝利国际、尔康制药、方正证券、方正科技、祥源文化、神马股份、北汽蓝谷(原SST前锋)、顺灏股份、保千里、金亚科技、山东墨龙、山西路桥、上海普天、中毅达、保千里、天成控股、庞大集团、任子行、济南高新(原ST天业)、天下秀(原ST慧球)、中兵红箭、延安必康、金花股份、华泽钴镍、雅百特、武汉凡谷、中安科、长园集团、新纶新材、风华高科、联建光电、欢瑞世纪、香溢融通、粤传媒、围海股份、藏格控股、飞乐音响、天马股份等50多家A股上市公司或大股东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以及投资者诉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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