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提示:初步分析,在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天玑(300245)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4月27日晚间,天玑科技(300245)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更正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主要原因如下:公司于2024年12月就算力集群一期项目签署了相关合同,该一期项目于2025年3月完成交付,公司确认了一期项目的收入和成本。2025年3月,公司就算力集群二期项目签署了买卖合同,并预付了项目采购款。因二期项目持续未推进,2025年下半年公司通知供应商退回预付款,在催要款项及款项退回过程中,公司发现项目相关款项存在资金闭环流转情形,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于整体项目不确认收入成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回上述往来款,并对此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2025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
值得关注的是,追溯调整后,公司2025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由约12.80亿元减少约888.04万元,调整后至约12.7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约324.65万元减少约888.04万元,调整后至约-563.39万元。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由约12.49亿元减少约1249.63万元,调整后至约12.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约-3410.87万元减少约1249.63万元,调整后至约-4660.50万元。2025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由约12.43亿元减少约1249.98万元,调整后至约12.3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约-4291.28万元减少约1249.98万元,调整后至约-5541.2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011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IT服务、基础架构国产化和智慧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案的谢良律师团队认为,根据2022年实施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司法解释并结合相关公开披露信息,初步分析,在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天玑(300245)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若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形,可在 索赔通 公众号/小程序 或 AI索赔通 小程序 进行损失情况预登记。
以上仅供参考,索赔条件及是否胜诉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顺祝各位投资者投资顺利,生活愉快!
谢良律师团队
(谢良律师执业证号:
14401201210071616)
2026年5月5日
附:
Ø 初步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和②对账单(打印后盖业务章即可,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从首次买入索赔股票之日打至今,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Ø 其它证券索赔:请登陆 AI索赔通 小程序 或 索赔通 服务号/小程序 搜索索赔股票并查看索赔条件
Ø 索赔依据:
1、《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Ø 成功案例:
自2013年以来,谢良律师代理过的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诉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大智慧、京天利、佳电股份、超华科技、宝利国际、尔康制药、方正证券、方正科技、祥源文化、神马股份、北汽蓝谷(原SST前锋)、顺灏股份、保千里、金亚科技、山东墨龙、山西路桥、上海普天、中毅达、保千里、天成控股、庞大集团、任子行、济南高新(原ST天业)、天下秀(原ST慧球)、中兵红箭、延安必康、金花股份、华泽钴镍、雅百特、武汉凡谷、中安科、长园集团、新纶新材、风华高科、联建光电、欢瑞世纪、香溢融通、粤传媒、围海股份、藏格控股、飞乐音响、天马股份等50多家A股上市公司或大股东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以及投资者诉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