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房巷再遭投资者索赔,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代理的部分三房巷投资者索赔案获正式受理,目前,该案仍在诉讼时效内,权益受损投资者仍可参与。
Ø 预计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提示,三房巷索赔区间或为:在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9日前买入且在2017年3月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推定亏损投资者(包括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
Ø 谢良律师提示索赔初步流程如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15年3月31日(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对账)至2017年8月31日,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将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谢良律师工作团队“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126.com)邮箱”或谢良律师工作团队微信:13763365521。
此外,您也可以按下列地址邮寄:对账单、账户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三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请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3002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收件人:谢良律师,电话:13763365521。
Ø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事实依据:2018年2月2日,三房巷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Ø 媒体报道:
1、《投资快报》三房巷索赔案再获受理 受损股民仍可参与
谢良律师表示,三房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诉讼时效截至2021年2月1日,在此之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都可参与索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三房巷投资者而言,在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9日期间买入且在2017年3月1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三房巷股票的亏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及利息(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Ø 同类案例:
据《投资诉讼网》发布,谢良律师自2013年起代理过的同类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安泰集团、保千里、方正证券、金亚科技、宝利国际、祥源文化等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法律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