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方正科技发布一则《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近日,方正科技收到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金融法院对原告张丽敏等113位投资者诉方正科技索赔案作出调解:方正科技同意向原告告张丽敏等113位投资者支付调解金额共计人民币4,167,874.54元。
此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已与法院联系,其代理的首批方正科技索赔案法院已委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核算损失,后期也将进行调解。方正科技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诉讼时效仍未到期,截止至2020年5月5日前,受损股民仍可向法院提起索赔。
Ø 预计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提示,参照二审判决,预计在2005年3月19日至2015年11月19日(含当日)期间净买入方正科技股票的推定亏损投资者仍有权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索赔之诉。
Ø 谢良律师提示索赔前期初步流程如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05年3月19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从首次买入之日起打印)至2016年1月31日,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将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谢良律师工作团队“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126.com)邮箱”或谢良律师工作团队微信:13763365521。
此外,您也可以按下列地址邮寄:对账单、账户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三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请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3002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收件人:谢良律师,电话:13763365521。
Ø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事实依据:2017年5月10日方正科技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Ø 法律观点:
1、《证券时报》:方正科技再遭50名股民扎堆索赔 大智慧又将执行赔偿近190万
《证券时报》记者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处获悉,3月27日,其代理的50位投资者诉方正科技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已完成了诉讼费缴费。案件目前等待上海金融法院安排开庭,此次投资者合计向方正科技索赔近1200万元,其中不乏索赔金额超100万元的投资者。
2、《大众证券报》:方正科技开庭存五大争议 法院未当庭宣判
2018年4月11日下午,第一批方正科技(600601)投资者索赔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庭审中,双方围绕案件揭露日等五大争议展开辩论,然而,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Ø 同类案例:
据《投资诉讼网》发布,谢良律师自2013年起代理过的同类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安泰集团、保千里、方正证券、金亚科技、宝利国际、祥源文化等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法律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