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六年多股民索赔官司,能够坚持下来,想必其中一个理由便是能在各地立案或开庭后顺便到周边旅游景点打卡,聊以慰藉因常常面对枯燥的法律问题而形成的一颗枯燥的心。当然,我们对待投资者还不至于枯燥,打官司的投资者来自各行各业,谁在A股没有点自己的故事,甚至不乏律师股民炒股亏损也找我们打官司。
话说远了,最近这段时间,出差较多,上一周都不在广州本地办公。山西有两家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先后被投资者起诉到了太原中院,一家是山西路桥,之前叫*ST三维,另一家则是太化股份。这两个案件也有部分投资者找到我们,6月初,我们帮投资者立案,开庭则被安排在了8月27日和8月30日。
两个案件中间隔了两天,如果来回广州显然比较麻烦,干脆中间安排一次旅游。搜了搜,选定了两个地方,一个是壶口瀑布,一个是平遥古城。
28日晚上到达壶口瀑布周边的一家酒店,29日上午,终于来到向往已久的壶口瀑布。壶口瀑布在山西和陕西交界,我们从山西这边进去,可以直面整个瀑布。进去时干干净净,出来时一身泥点。不过,个人觉得,没有沐浴过黄河挥洒的泥点,应该不算来过壶口。来这里,才理解了什么叫奔腾不息、什么叫黄河在咆哮。文字和图片远不及现场感受来的真切!
29日下午,在赶回太原途中,来到平遥古城。平遥古城比我想象中大许多,预留的三四个小时明显不够。五点多到达平遥,在古城内坐观光车逛了大约一个小时,才走了不到一半。匆匆忙忙出来去看了一场《又见平遥》的实景演艺,才对平遥有了些皮毛的认识。这里的每一块城砖都带着很长的历史,百年起吧,城中至今还有祖先世代都曾居住于此的居民。时间关系,没能在古城完完整整地游览一番算是不小的遗憾。不过,已打算后期去太原出差期间再去细细体味一把,至少也得预留一整天的时间。据说,古城中有景点22处。这座城是5A景区,而壶口瀑布是4A。当然,我觉得壶口瀑布应该也是5A,奔流不息是整个民族生命力的象征!
说了这么多,显然是跑题了,看起来有点不务正业,下面说说有关这次出差的两个案件的一些情况。如果投资者不慎踩雷,符合一定条件的话,没准在不幸中有点万幸的是或许还能挽回部分损失。
Ø 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提示,同在太原中院审理的两大证券案件索赔资格如下:
1、山西路桥:在2014年8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18年4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山西路桥的推定受损投资者;
2、太化股份:2015年4月28日至2016年1月27日买入且在2016年1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太化股份的推定亏损投资者。
Ø 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或统计区间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
(1)山西路桥:2014年8月13日(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对账)至2018年12月31日;
(2)太化股份:2015年4月28日(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对账)至2016年4月30日;
含上述期间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将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谢良律师工作团队“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126.com)”或谢良律师工作团队微信:13763365521。
Ø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事实依据:
(1)2018年7月12日晚间山西路桥前身*ST三维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2917年6月30日晚间太化股份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Ø 法律观点:
1、《投资快报》:投资者告赢了!超华科技索赔案股民二审获胜
“谢良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参照同类投资者胜诉案例,受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影响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进行索赔。鉴于山西路桥案前期已有投资者取得一审胜诉,根据一审判决,在2014年8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期间买入且在2018年4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山西路桥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有望索赔。对于太化股份的投资者而言,在2015年4月28日至2016年1月27日买入且在2016年1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太化股份的推定亏损投资者则有望继续索赔。”
Ø 同类案例:
据《投资诉讼网》发布,谢良律师自2013年起代理过的同类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安泰集团、保千里、方正证券、金亚科技、宝利国际、祥源文化等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法律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