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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索赔示范案件二审获胜 后续索赔有望加快

来源:投资诉讼网  作者:谢良律师工作团队  时间:2019-09-04

 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首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案二审宣判 方正科技上诉请求被全部驳回》的信息,上海高院对首例证券示范判决案件——方正科技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方正科技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投资诉讼网——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提醒广大投资者,在示范判决二审出来之后,方正科技后续投资者索赔案件也有望加快推进。

早在2017年7月,谢良律师工作团队代理的首批案件就获得上海二中院受理,后被移送到上海金融法院,涉诉金额约330万。今年3月,谢良律师再次代理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了50件方正科技索赔案,涉诉金额达1200万,法院已登记立案。其中,有多名投资者单个损失就高达数百万元。目前,还有部分案件正在准备立案中。 

Ø 索赔条件:

1、若投资者在2005年3月19日至2015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15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方正科技的推定亏损投资者,目前仍有机会参与索赔。诉讼时效截止2020年5月5日。

Ø 索赔依据:

2、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3、事实依据:2017年5月9日晚间,方正科技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Ø 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账户信息表和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或统计区间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从首次买入之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含此期间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发送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至投资诉讼圈“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126.com)”或谢良律师工作团队微信:13763365521 

Ø 法律观点:

1、《证券时报网》:方正科技再遭50名股民扎堆索赔 大智慧又将执行赔偿近190万

“记者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处获悉,3月27日,其代理的50位投资者诉方正科技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已完成了诉讼费缴费。案件目前等待上海金融法院安排开庭,此次投资者合计向方正科技索赔近1200万元,其中不乏索赔金额超100万元的投资者。”

2、《投资快报》:方正科技再遭千万元索赔

谢良律师表示如果法院认定方正科技须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预计在2005年3月19日至2015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15年11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方正科技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3、《大众证券报》方正科技开庭存五大争议 法院未当庭宣判

“昨日,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向大众证券报记者表示,就以本次开庭审理的其中一个案件为例,有位损失惨重的投资者,其在2015年6月4日、6月5日买入方正科技约20万股,每股均价约13.455元,买入金额约269.1万元,买入后一直持有至今年2月21日才卖出,卖出均价大约为4.62元,卖出时实际亏损约1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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