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方正证券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截至公告日,方正证券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310件,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3928.46万元。其中,长沙中院已对1129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118件案件作出《民事调解书》,对11件案件作出按原告撤诉处理的民事裁定。而湖南高院已对部分方正证券上诉案件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部分案件仍在上诉处理过程中。
11月18日,投资者代理律师之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也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方正证券索赔案诉讼时效仍未到期,截止至2020年5月5日前,受损股民仍可向法院提起索赔。
Ø 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提示,按照此前法院一审判决,如果截止2015年7月14日投资者仍持有方正证券股票并存在推定亏损的,仍可参与索赔,索赔诉讼时效截至2020年5月5日。
Ø 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或统计区间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11年8月9日(或首次买入方正证券之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含此期间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将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谢良律师工作团队“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126.com)”或谢良律师工作团队微信:13763365521。
此外,您也可以按下列地址邮寄:对账单、账户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三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请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3002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收件人:谢良律师,电话:13763365521。
Ø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事实依据:2017年5月9日晚间方正证券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Ø 法律观点:
1、《财富动力网》:尔康制药部分股民一审获赔90% 方正证券案开庭数已破千件
“谢良律师提示,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并参照法院一审判决,凡在2015年7月15日(不含当日)前买入且未全部抛售方正证券股票的亏损投资者,目前仍有权向长沙中院提起诉讼,该案诉讼时效已不足一年。”
2、《华夏时报》:方正证券的“水逆时光”遭249名投资者索赔 高达11起重大诉讼
就资本市场而言,这么大规模的案件的意义何在?《华夏时报》记者就此采访了诉讼案的投资者代理人之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这个案件的特殊在于涉及到IPO信披以及券商,可能会对各个拟进行IPO的公司以及各券商自身的信息披露工作起到一个警示作用,从而有助于提升IPO及券商行业的信披质量。此外,由于券商还需要辅导公司的IPO等,间接的也可能会督促券商提升被辅导公司的信披质量,进而从源头上净化资本市场。”谢良律师如是说。
Ø 同类案例:
据《投资诉讼网》发布,谢良律师自2013年起代理过的同类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安泰集团、保千里、方正证券、金亚科技、宝利国际、祥源文化等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法律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