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AREA OF EXPERTISE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ST光一涉嫌信披违规被查 投资者可做好预索赔准备

来源:投资诉讼网  作者:谢良律师工作团队  时间:2021-11-16

ST光一索赔预登记报名入口:https://www.suopeitong.com/claim-wx#/claimReport?source=2 

ST光一涉嫌信披违规被查 投资者可做好预索赔准备

 

核心提示:据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提示,参照相关胜诉案例,初步预计在2021年4月27日含当日前净买入或在2021年11月8日(含当日)前净买入ST光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投资差额等损失(最终索赔条件须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若投资者符合上述预计索赔区间,可在“索赔通”公众号或邮箱suopeitong@126.com预登记,投资者只有在实际获赔情况下才付律师费。

2021年118傍晚ST光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于2021年11月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5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6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涉嫌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4月28日,ST光一发布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就披露了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行为。其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或“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为10,87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9%,违规担保金额为13,1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6%。而11月1日最新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显示,2021年10月22日,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万元,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自筹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已归还占用上市公司金额共计4,880万元,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占用资金余额为20,04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4%。目前,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仍未全部解决。

相关资料显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0年4月,2012年10月9日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股票简称:光一科技,股票代码:300356)。光一科技专注于信息采集技术和全面解决方案的研究与运用,以软件开发和软硬件相结合的终端产品为业务特色,是国内较早从事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业务的专业公司之一。

专业从事证券诉讼事务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210071616)分析认为,一般来说,ST光一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因此事件受影响的投资者或可索赔,投资者可进行索赔预登记。根据《证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并参照相关案例,初步预计在2021年4月27日含当日前净买入或在2021年11月8日(含当日)前净买入ST光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投资差额等损失(最终索赔条件须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

Ø 初步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②对账单打印后盖业务章即可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首次买入该股票之日至打印之日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①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②对账单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请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微信号等联系方式等三样资料寄给谢良律师团队

 Ø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良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71616

联系电话13763365521;020-8752176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262607

Ø 索赔依据:

1、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Ø 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发布的谢良律师代理的过往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方正证券祥源文化、保千里、金亚科技山东墨龙任子行、济南高新(原ST天业)、ST慧球天下秀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媒体采访:

在办理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案过程中,谢良律师就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等问题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证券时报》、《检察日报》、《经济观察网》、《新民周刊》、《第一财经》、《网易财经》、《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中国经营报》、《投资快报》、《大众证券报》、《新京报》、《证券日报》等数十家媒体的广泛采访与报道。

 

Ø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上一篇:ST同洲信披违规被罚 投资者索赔申请获通过

下一篇:ST北文索赔案正式获受理 哪些投资者可继续参与?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