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备受关注的雅百特索赔案再度开庭,参与开庭的投资者代理人之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表示,与去年已开庭并判决的案件不同,该次被告还包括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在证监会还没有对众华所和金元证券作出正式处罚前,早在去年底就已有部分投资者诉雅百特的案件取得了一审胜诉判决。该案将于2020年12月16日到期,在此之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有机会参与索赔。
此外,11月1日晚间,*ST百特还发布了一则《关于民事诉讼事项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其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该等《应诉通知书》显示,新收悉共计343起诉讼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其中301起案件以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29起案件以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陆永作为共同被告,7起案件以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顾彤莉、施妙芳、陆永作为共同被告。
Ø 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提示,按照一审判决,雅百特的索赔条件为:
凡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净买入雅百特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仍有权向南京中院提起索赔之诉。
Ø 谢良律师提示索赔前期初步流程如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或统计区间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16年3月25日(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对账)至2017年5月31日,含此期间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将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谢良律师工作团队“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126.com)邮箱”或谢良律师工作团队微信:13763365521。
此外,您也可以按下列地址邮寄:对账单、账户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三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请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3002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收件人:谢良律师,电话:13763365521。
Ø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事实依据: 2017年12月16日,雅百特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Ø 法律观点:
1、《投资快报》:股民诉雅百特维权案再度开庭
“近日,雅百特案再度开庭,参加开庭的投资者代理人之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与去年已开庭并判决的案件不同,此次,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也坐上了被告席。”
2、《大众证券报》:*ST百特纠纷案存四大争议点 警惕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10月31日上午,*ST百特(002323)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参加此次开庭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昨日告诉大众证券报记者,此次开庭,被告席上除了雅百特之外还新增了两家机构为被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Ø 同类案例:
据《投资诉讼网》发布,谢良律师自2013年起代理过的同类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安泰集团、保千里、方正证券、金亚科技、宝利国际、祥源文化等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法律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