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五上峰水泥索赔案首次开庭后,这周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受9名ST慧球投资者的委托亲赴南宁中院递交立案材料并获受理。
值得ST慧球投资者注意的是,在九月份已有公告称有部分ST慧球投资者索赔案已赔偿完毕,所以,符合ST慧球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抓紧时间参与该索赔诉讼,挽回损失。
Ø 谢良律师提示,根据前序胜诉案例,ST慧球索赔条件如下:
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净买入或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8月24日期间净买入ST慧球的权益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
ST慧球的诉讼时效截至2020年5月19日,请未提起诉讼但又想起诉的投资者务必在诉讼时效截止前委托律师或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会因诉讼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的权利!
Ø 谢良律师提示,索赔前期初步流程如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或统计区间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14年12月31日(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至2017年12月31日。
含上述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将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谢良律师工作团队“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126.com)邮箱”或谢良律师工作团队微信:13763365521。
此外,您也可以按下列地址邮寄:对账单、账户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三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请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3002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收件人:谢良律师,电话:13763365521。
Ø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事实依据:
(1)事实依据:2017年5月10日方正科技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2019年4月16日晚间祥源文化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3)2017年12月9日佳电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Ø 法律观点
1、《投资快报》ST天业被罚后面临索赔 上峰水泥、ST慧球案再获进展
谢良律师表示,根据前序胜诉案例,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净买入或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8月24日期间净买入ST慧球的权益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时效截至2020年5月19日。
Ø 同类案例:
据《投资诉讼网》发布,谢良律师自2013年起代理过的同类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安泰集团、保千里、方正证券、金亚科技、宝利国际、祥源文化等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法律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